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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学十五讲
1.12.1 第一节 曹雪芹的身世和《红楼梦》的创作
第一节 曹雪芹的身世和《红楼梦》的创作

《红楼梦》是中国古典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作品,是中国古典小说发展的高峰和总结。这部小说思想内容之博大,艺术描写之精深,在中国小说史上前所未有。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所生活的时代,是中国封建社会总崩溃前夕处于回光返照时期的康乾盛世。这个时代的特点,是整个社会表面上的繁荣和稳定,已掩藏不住内在的黑暗和腐朽,尖锐复杂的社会矛盾日益明显地暴露出来。由于曹雪芹的出身和特殊的经历,他对封建制度的不合理,对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尤其是这个制度对人的摧残,有着极其痛切的感受。《红楼梦》是曹雪芹的忧愤之作,呕心沥血之作。作者在自己生活体验的基础上,以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的爱情婚姻悲剧为中心,通过对一个典型的封建贵族大家庭日常生活的真实描绘和深刻解剖,揭示出封建社会末期腐朽、黑暗和丑恶的面貌,表现了深广的历史内容。《红楼梦》是时代的产物,它反映了时代的矛盾,时代的痛苦,时代的思考和憧憬。《红楼梦》又是曹雪芹天才的艺术创造,其间包孕着他在生活中产生的强烈的爱和恨,以及充满血肉的生活体验和人生感悟,书中处处可见他把原生活提炼、构思、加工、创造为艺术精品的刻苦匠心。

有关曹雪芹生平事迹的材料非常少,经过几代红学家的考证探索,现在也只能了解一个概貌。

曹雪芹,名霑,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圃、芹溪。关于他的生卒年有不同的看法。生年主要有两说:一说是生于康熙五十四年乙未(1715),一说是生于雍正二年甲辰(1724)。卒年主要有三说:一是卒于乾隆二十七年壬午除夕(1763),二是卒于乾隆二十八年癸未除夕(已入1764年),三是卒于乾隆二十九年甲申岁首(1764)。我们认为,曹雪芹生于康熙五十四年乙未(1715),而卒于乾隆二十八年癸未除夕(1764),也就是说,他活了将近50岁。

曹雪芹的祖先本是汉人,但很早就加入了旗籍。他的远祖曹世选被后金的军队俘虏,给满族统治者多尔衮当家奴,属正白旗包衣人(“包衣”即满语“家奴”一词译音“包衣阿哈”的简称)。清朝建立以后,设立“内务府”,负责为皇帝管理财产、饮食、器用等各种生活琐事和宫廷杂务,曹家成为“内务府”的成员。曹世选的儿子曹振彦因建立军功,官至两浙转运盐使司盐法道。从曹振彦的儿子曹玺(曹雪芹的曾祖父)开始,曹家进一步得到皇帝的信任。曹玺和曹玺的长子曹寅,曹寅的长子曹颙和侄儿曹alt(他就是曹雪芹的父亲,在曹颙死后过继给曹寅为子),三代四人相继担任江宁织造的官职达六十年之久。织造的职务,由内务府派员充任,主要为皇帝管理织造机房等和采办宫廷用品,但除此而外,还同时担任替皇帝搜集情报的工作,曹寅就经常向康熙密奏南方各方面的情况,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思想、治安、民情等等。曹家几代人世袭这一职务,表明他们跟皇帝有一种特殊亲密的关系。康熙六次南巡,有四次是住在曹氏任职期间的江宁织造府内。曹玺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其妻孙氏做过康熙的保姆,康熙南巡时还在江宁织造府内接见过孙氏,称她为“吾家老人”。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小时候曾做过康熙的伴读,以后又担任过御前侍卫。曹寅在给康熙的奏折中自称“包衣下贱”。这说明曹家具有一种特殊的地位:对皇帝来说是奴才,但对一般人来说,则是一个极为显赫的大官僚,属于最高统治层中的成员。这样的家庭出身,对于曹雪芹创作《红楼梦》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样一个跟清王朝有着特殊关系的贵族之家,显然在政治、经济、思想等各个方面都比较典型地反映出贵族阶级的某些本质特征,尤其能反映出贵族阶级的穷奢极侈、腐朽没落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冷酷无情。少年时代生活在这个豪华家族中的曹雪芹,因此而获得对贵族之家种种黑暗与罪恶的深切体验,这便成为他创作《红楼梦》的重要的生活基础。

曹寅有很好的文学修养,藏书极富,是当时一位有名的藏书家和刻书家。会做诗词,又兼作戏曲,有《楝亭诗钞》、《楝亭词钞》、《楝亭文钞》等著作。他曾奉旨参加了《全唐诗》和《佩文韵府》的编纂和刊刻工作。他跟当时一些著名的诗人和作家如施闰章、陈维崧、尤侗、朱彝尊、洪升等都有过交往。家庭中这样的文化传统,必定使他从小受到很好的文化教育和艺术熏陶。他在《红楼梦》中所表现出的非凡的天才,是所来有自的。

曹雪芹出生在南京,少年时代在南方过了一段锦衣玉食的荣华生活。这段生活使他始终不能忘怀。他的朋友敦敏在一首诗中说:“燕市哭歌悲遇合,秦淮风月忆繁华。”那已是他穷困潦倒的晚年了,却仍时时追忆,不能忘怀。南京一带工商业发达,使他有机会受到比较开放的初步民主主义思想的感染。显然,如果没有在南方的这一段风月繁华的生活,没有对这段生活的深情追忆,便不会有《红楼梦》的创作。

不过这段生活非常短暂。雍正五年(1727),曹雪芹的父亲曹alt在江宁织造任上,以“行为不端”,“骚扰驿站”以及“亏空”等罪名,被革职抄家。这当然是名义上的原因,实际上很可能跟当时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有关。雍正六年(1728),曹家从南京迁回北京。这时的曹雪芹最多只有十三四岁,但家庭的重大变故,肯定会在他幼小的心灵上留下很深的烙印。

曹家回到北京以后的情况,由于材料的缺乏,不是十分清楚。乾隆即位以后,曹alt的亏空曾得到宽免,家道可能稍有复苏。大约在曹雪芹20多岁以后,曹家便彻底败落了,曹雪芹也从此沦落到穷困潦倒的境地。他可能一度在西单石虎胡同的右翼宗学(清王朝为宗室子弟所设立的官学)里担任过文墨杂录一类的小职员。在那里他结识了宗室子弟敦敏、敦诚兄弟,成为知己。大约在乾隆十五年(1750)以后,曹雪芹便流落到北京的西郊,传说他曾在香山正白旗一带住过。这段时期,生活十分困难,过的是“茅椽蓬牖,瓦灶绳床”(《红楼梦》第一回)和“举家食粥酒常赊”(敦诚《赠曹雪芹》)的生活。他可能跟下层劳动人民有过一些接触。家庭的变故和败落,以及晚年的贫困生活,都使曹雪芹深切地感受到世态炎凉和人情冷暖,深刻地体察到复杂尖锐的社会矛盾和黑暗丑恶的世道人心,加深了他对社会生活的认识,并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

从他朋友的诗中可以看出,曹雪芹性格豪放,喜欢饮酒,愤世嫉俗,孤傲不屈,对黑暗现实表现了极大的蔑视和不满。他会做诗,又长于绘画,是一个多方面的艺术天才。敦敏的诗《寄怀曹雪芹霑》里称赞他:“爱君诗笔有奇气,直追昌谷破篱樊。”把他比作唐代著名的诗人李贺。敦敏诗《题芹圃画石》,又赞扬他的绘画:“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醉余奋扫如椽笔,写出胸中磊块时。”这种傲岸的思想性格和满腔的不平之气,以及杰出的诗才画才,都在《红楼梦》的创作中有所表现。书中通过贾宝玉、林黛玉形象的塑造,热情地歌颂了个性解放、自由平等、同情被压迫者等等带有叛逆色彩的思想,都与此有关。“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敦敏《寄怀曹雪芹霑》)就在生活十分困难的晚年,曹雪芹在北京西郊一个荒僻的山村里,坚持写作他的不朽巨著《红楼梦》。大约在乾隆二十五年(1760)以后,曹雪芹在生活上遭到多次打击(妻亡,续娶新妇;爱子因病夭亡),十分感伤,最后在贫病中死去。死后只有琴剑在壁,“新妇飘零”,靠朋友们的帮助才得以草草埋葬。

根据脂砚斋评甲戌本第一回的《凡例》有“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的诗句,以及正文中“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话来看,由甲戌(乾隆十九年,1754)上推十年,应该是乾隆九年(1744),即他30岁以前就开始了《红楼梦》的创作。从“披阅”和“增删”的话,又可推断他是基本上写出了全稿的,可能他在初稿完成后就进行修改和整理,在这个过程中他的亲友如脂砚斋等人就随时取阅并加评。在他去世前,只基本上整理完前八十回,后四十回(或三十回)的原稿在脂砚斋评阅时就有一部分迷失了,后来更是不知所之。从十分了解曹雪芹创作情况的脂砚斋的评语中,能大略推断出后四十回的部分内容。

曹雪芹在创作《红楼梦》之前,曾经写过一本叫《风月宝鉴》的书。甲戌本的一条脂批云:“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风月宝鉴》的主旨,按甲戌本上《红楼梦旨义》的提示,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即劝诫人不要淫佚,这与表现“儿女真情”的《石头记》(后来才改名为《红楼梦》),可以说是大异其趣。可见从《风月宝鉴》到《红楼梦》,其间经历了一个重大的改造过程。而在《红楼梦》的多次修改过程中,小说的思想内容又不断得到丰富、深化和发展。

《红楼梦》全书一百二十回,一般认为前八十回为曹雪芹所作,后四十回为高鹗所续。现在新出版的一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都署名为曹雪芹和高鹗著。但后四十回是否为高鹗所续,尚有许多疑问,学术界也还有不同的认识。

《红楼梦》的版本有八十回抄本和一百二十回印本两个系统。在1791年高鹗和程伟元的一百二十回《红楼梦》刊本问世以前,这部小说长期以八十回抄本形式在群众中流传。这种抄本除正文外,大多附有各种形式的批注(回首总批、眉批、夹批、正文下面的双行批注、回末总批等),批注者的署名以脂砚斋和畸笏叟为多,其他还有常(棠)村、梅溪、松斋、立松轩、绮园、鉴堂等。因此这种八十回的抄本系统,就简称为“脂评本”或“脂本”。迄今为止,脂本系统的抄本共发现十一种,已经影印出版的主要有八种,即: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为乾隆十九年,公元1754年,当为原底本抄录之纪年。以下各本之纪年同)〔1〕,己卯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乾隆二十四年,1759;存四十一回另两个半回)〔2〕,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乾隆二十五年,1760;存七十八回)〔3〕,戚蓼生序本《石头记》(八十回)〔4〕,乾隆抄本《红楼梦》(一百二十回,全称为《乾隆抄本百二十回红楼梦稿》)〔5〕,前苏联列宁格勒藏本《石头记》(简称“列藏本”,存七十八回,缺五、六两回,七十九回包括庚辰本的第七十九和八十两回)〔6〕,己酉本(仅存前四十回)〔7〕,蒙府本(十二卷,一百二十回)〔8〕

早期在抄本上加评的脂砚斋是谁,在学术界有不同的说法,迄今没有统一的认识。但可以肯定,这个人与曹雪芹的关系非常密切,不仅熟知曹雪芹的家世生平,且与曹雪芹有大体相同的生活经历,非常了解《红楼梦》的创作过程,并对小说的构思、情节、细节等提出过自己的意见,还实际参与了小说的抄阅、校订、修改、誊清等工作。因此,虽然从批语中可以看出,脂砚斋的思想和审美趣味,与曹雪芹有相当大的差距,但脂评对我们理解和研究《红楼梦》的创作过程,以及小说的思想和艺术特色,都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乾隆五十六年(1791)萃文书屋第一次以木活字刊印,开始了《红楼梦》的印本时代。印本全题为《新镌全部绣像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有程伟元和高鹗序。程序称,《红楼梦》原目本一百二十卷,但传抄仅八十卷,“读者颇以为憾”,经他多方“竭力搜罗”,在“积有廿余卷”之后,又“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合起来约四十卷,正符合后四十回之数),于是“同友人(即指高鹗)细加釐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板,以公同好”,这才有《红楼梦》全书的“告成”。这就是人们所称的“程甲本”。程高二人又在此本的基础上,于第二年(乾隆五十七年,1792)“详加校阅”,“补遗订讹”,由萃文书屋用木活字再次印行,这就是所谓“程乙本”。卷首引言中说:“书中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更无他本可考。惟按其前后关照者,略为修辑,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9〕

程乙本的刊印,影响较大的是1921年由汪原放点校、上海亚东图书馆铅印出版的本子。1927年又重排出版,重印多次。解放后,1953年作家出版社出版的《红楼梦》,采用的就是亚东本的重排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出版新排印本《红楼梦》,由周汝昌、周绍良、李易校点,启功注释。一百二十回,是以程乙本为底本,再参校其他七种版本整理而成。此本一直到1979年,曾多次改版重印。1982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了由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的新校本,这是目前最通行的本子。〔10〕

后四十回的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学术界有不同的认识。现在一般认为,后四十回为高鹗所续,但其中也可能包含了部分曹雪芹的残稿在内。多数学者同意鲁迅先生对后四十回较为公允的评价,他说:“《石头记》结局,虽早隐现于宝玉幻梦中,而八十回仅露‘悲音’,殊难必其究竟。……后四十回虽数量止初本之半,而大故迭起,破败死亡相继,与所谓‘食尽鸟飞独存白地’者颇符,惟结末又稍振。”〔11〕应该说,后四十回的最大贡献,是它根据前八十回的线索,完成了贾宝玉、林黛玉爱情悲剧的结局,使《红楼梦》成为一部首尾完整的小说,而且基本上保持了前八十回的悲剧气氛,矛盾冲突的发展和人物的处理,也大体上合乎曹雪芹原作的意图。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思想性格有与前八十回不符之处,而又未能写出这些性格发展变化的依据。更重要的是,贾府后来又“沐皇恩”、“延世泽”,“兰桂齐芳、家道复初”,与曹雪芹原来的构思(“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并不完全相符。艺术描写虽有精彩的片断,但从整体上看,比之前八十回也还较为逊色。从总体看来,应该说后四十回是得大于失、功大于过的。

高鹗(1763—1815),字兰墅,一字云士,别署红楼外史。祖籍辽东铁岭。关于他的出身,以前红学界据晚清震钧的《天咫偶闻》,说他是张问陶的妹夫,是汉军镶黄旗内务府人。现经学者考证,这都是误传和误解。〔12〕乾隆五十三年(1788)顺天乡试举人;乾隆六十年(1795)考中进士。先后做过内阁侍读、江南道监察御史、刑科给事中等官。著有《高兰墅集》、《兰墅诗抄》、《小月山房遗稿》等书。《红楼梦》后四十回的补订工作,大约是在他考中举人而未中进士这段时期完成的。程伟元,生卒年不详,约生于1745年,卒于1819年。字小泉,江苏苏州人。是个出身诗书之家的文士,晚年做幕辽东,与盛京将军晋昌为忘年交。居京时(大约在乾隆五十五年前)曾广泛搜集有关《红楼梦》的各种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