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语言的结构类型和普遍特征
一、语言的语法结构类型
根据语法结构特点,一般把世界上的语言分为孤立语、黏着语、屈折语和复综语四类。语言的语法结构类型是就结构的基本面貌来说的,世界上没有一种语言纯粹属于某一种结构类型。
二、语法结构不分优劣
任何语言都必须有足够的语法表达方式才能适应交际需要,无非有的采取这种方式多点,那种方式少点,有的恰好相反罢了。因此,从原则上来说,语法结构没有优劣之分。
三、语言的普遍特征
不同语言的结构的各个组成部分,如语音、词义、语法也有共同特点,这叫做“普通特征”。例如,语法结构的普遍特征:
(1)一切语言都至少有由名词性词语和动词性词语构成的句子(鸟儿飞。I write)。
(2)一切语言都有形容词性词语修饰名词性词语(小鸟儿),副词性词语修饰形容词性词语(很小)。
(3)一切语言都有办法把动词性词语转成名词性词语(调查农村,农村调查;飞-飞的);把动词性词语转成形容词性词语(飞-飞鸟;烧-烧杯)
(4)一切语言都有办法把几个名词性词语连在一起(农夫和蛇,老人与海),把几个动词性词语连在一起(试试,瞧瞧,适应并改造[环境])。
(5)一切语言都有否定句和疑问句,都能够把某些句子变成祈使句(快飞吧!)。
(6)一切语言的名词性词语和动词性词语都至少有两种发生关系的方式(鸟儿飞[自动],鸟儿吃虫子[他动])。
其他普遍特征还有:主语在宾语的前面。用虚设的成分作替代(鸟儿会飞,虫儿怎么样?Helikes to dance,so do I. )。施受关系可以转换(鸟儿吃虫子—虫子被鸟儿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