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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学基础学习精要
1.4.10.2 二、感觉器官
二、感觉器官

感觉器官由感受器和附属结构所组成。人体的感觉器官主要有视器、前庭蜗器、嗅器、味器等,也称为特殊感官。

感受器的功能是接受刺激,并将刺激转为神经冲动,该冲动经过感觉神经和中枢神经系统的传导通路,传导至大脑皮层,从而产生相应的感觉。

根据感受器的部位和接受刺激的来源,把感受器分为3类。①外感受器:分布在皮肤、嗅黏膜、味蕾、视器和前庭蜗器等处,接受来自外界环境刺激,如触、压、痛、温度、光、声、嗅、味等刺激。②内感受器:分布在内脏和血管等处,接受来自内脏和血管的刺激,台压力、渗透压、温度和化合物浓度等刺激。③本体感受器:布在肌肉、肌腱、关节和前庭器等处,接受运动和平衡时产生的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