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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内经
1.4.23.3 热病禁用针刺的情况
热病禁用针刺的情况

热病有九种情况是禁用针刺疗法的:第一,不出汗,两颧发红,呃逆呕吐的,是虚阳上越的死证;第二,泄泻,腹部胀满很严重的,为脾气败竭的死证;第三,双眼看不清东西,发热不退的,是精气衰竭的死证;第四,老人和婴儿出现发热而腹中胀满的,是邪热伤脾的死证;第五,不出汗,呕吐并带血的,为阴血耗损的死证;第六,舌根已经溃烂,但仍发热不退的,为阴气大伤的死证;第七,咳嗽,鼻子出血,不出汗,即便是出汗,也达不到足部的,为真阴耗竭的死证;第八,热邪已入骨髓的,是肾阴衰竭的死证;第九,严重发热而导致痉病的,是耗伤阴血、热极生风的死证。痉病出现时,会出现腰背反张、抽搐、牙关紧闭和咬牙等症状。但凡遇见上述几种情况,都是不能用针刺的方法来治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