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黄帝内经
1.3.7.4 死阴、生阳、重阴和辟阴
死阴、生阳、重阴和辟阴

属于“死阴”一类的,不过三天便会死亡;凡属于“生阳”一类的病症,不超过四天就会痊愈。所谓生阳,即疾病按照五行相生的顺序发展变化,如肝病传心,肝木生心火;而所谓死阴,就是疾病按五行相克的顺序发展变化,例如心病传肺,心火克肺金,所以这类病变属于死阴。此外,因肺、肾皆属于阴脏,肺病传肾,从阴传阴称之为“重阴”;还有肾属阴,在五行中属水,脾也属阴,在五行中属土,若肾病传脾脏,与五行相克的顺序相反,是水欺侮土,这类病被称为“辟阴”,也是不能治愈的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