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嘱是医生根据患者病情需要,为达到诊治目的而拟订的书面嘱咐, 由医护人员共同执行。目前,各医院医嘱的书写方法不尽一致,有的直接写在医嘱单上,有的直接输入计算机,形成电子医嘱,护士凭个人帐号和密码登陆CIS系统,浏览审核通过的医嘱,点击“医嘱执行”按钮,打印输液单、输血单、床头卡等。


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备用医嘱三大类。
(一)长期医嘱 指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后方失效的医嘱。如:二级护理、低盐饮食、维生素C 0.2g po bid等。
(二)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有的需立即执行,一般只执行一次。如:青霉素过敏试验
(三)备用医嘱 根据病情需要分为长期备用医嘱和临时备用医嘱两种。
1、长期备用医嘱(prn):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必要时用, 两次执行之间必须有间隔时间,由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后方可失效。如:哌替啶50mg im q6h Prn
2、临时备用医嘱(sos):仅在12小时内有效,必要时使用,只执行一次,过期未执行则失效。如:地西泮5mg po sos


(一) 长期医嘱单
1.眉栏: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病案号;
2.医嘱单左边包括医生开写医嘱日期和时间、医嘱内容、医生和执行护士签全名。长期医嘱内容包括:护理常规、护理级别、饮食、体位、用药(名称、剂量、用法、时间等)等。
3.医嘱单右边注明的是停止医嘱日期和时间、医生和护士签名。
(二)临时医嘱单
1. 眉栏: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病案号;
2. 医嘱单左侧是医生开写医嘱日期和时间、医嘱内容。临时医嘱的内容包括:各种实验室检查、术前准备和手术名称、会诊;出院、转科、死亡;需要立即使用药物(阿托品0.5mg im st)、各种药物过敏试验等。
3. 医嘱单右侧依次是医生签名、处理医嘱时间、护士签名。


(一)长期医嘱
1、医生开写长期医嘱于长期医嘱单上,注明日期和时间,并签上全名。
2、护士将长期医嘱单上的医嘱分别转抄至各种执行单上(服药单、注射单、输液单等),医嘱班护士核对后在长期医嘱栏内签全名,通治疗班护士执行。
(二)临时医嘱
1、医生开写临时医嘱于临时医嘱单上,注明日期和时间,并签上全名。
2、护士执行医嘱后,在临时医嘱执行栏内注明执行时间并签上全名。
(三)备用医嘱
1、长期备用医嘱:医生写在长期医嘱单,必须注明执行时间。护士每次执行后,在临时医嘱单内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以供下一班参考。
2、临时备用医嘱:医生开写在临时医嘱单上,12h内有效。若过时未执行,则由护士用红笔在该项医嘱栏内写“未用”二字,并签全名。
(四)停止医嘱
医生在长期医嘱单内注明停止日期、时间,签全名。护士把相应执行单上的有关项目注销,并在长期医嘱单内签全名。
(五)重整医嘱和术后医嘱处理
1、凡长期医嘱单超过3页或医嘱项目调整较多时,应重整医嘱。在最末一项医嘱下面划一红线, 在下面用红笔写上“重整医嘱”再将未停止的长期医嘱按原来的日期顺序,抄在新的医嘱单上。
2、手术、分娩、转科后,原医嘱下面划一红线,在下面用红笔写上“术后医嘱”“分娩医嘱”“转入医嘱”等,并注销原一切治疗单项目,在其下继续书写新医嘱。


1. 护士执行医嘱时,应认真核对,做到及时准确,字迹清楚。
2. 不可机械执行医嘱,有疑问时向医生查询清楚后执行。
3. 处理多项医嘱时,根据医嘱的轻重缓急,合理地安排执行医嘱的顺序。先临时后长期,须即刻执行的临时医嘱,应立即安排执行。
4. 医嘱必须经医生签名后方为有效。除急救和手术,护士不得执行口头医嘱。
5. 需要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班,并在护士交班记录本上注明。
6. 凡是已经写在医嘱单上但又不需要执行的医嘱,不得涂改、剪贴,应由医生在该项医嘱栏内用红笔写“取消”,并在医嘱后用蓝、黑钢笔签全名。
7. 医嘱及治疗时间以24小时计。
8. 医嘱需每班、每日进行核对,每周总查对,查对无误后签全名。